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文化创新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深入发展,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理念逐步引入我国。企业如何履行、担当社会责任,即如何践行这样的企业理念,引起了众多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深入研究。受企业性质所决定,民营企业家既是企业创办的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资产和利润的支配空间更大也更灵活,因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存在着显著差异,如何保证其自觉自愿、心情舒畅地履行社会责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并且,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企业文化的概念内涵,即企业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决定了企业文化也必须创新,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基于此,本文就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文化创新作以如下探讨。
一、关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舶来品,追根溯源,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最早萌生于19 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19世纪中叶,英国企业家兼学者萨特(Titus salt)就曾提出:企业有促进社会发展的义务。进入20世纪后,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Olivei Sheldon)在其《管理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这部专著中,正式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并把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经营管理者满足企业内外各阶层、各种人的群体需要的责任与义务联系在一起,指出这种社会责任与义务融入了伦理道德因素,进而产生那句名言:“天堂不是建立在企业的损益表上,而是建立在每个人的尽职尽责上”。上至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下至企业的一线员工,每个人都能为社会尽职尽责,才能到达“天堂”这样美好的境界,而“天堂”并非企业的利润与效益。这其中所蕴涵的伦理观念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已从概念上升到理论层面,可谓“胚胎成形”。
自上世纪30年代之后,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不同领域的学者从各自的学科出发,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多视阈、多维度的透视、分析与论证,其中亦有学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可行性提出一定的质疑,其代表人物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教授,他认为:“在自由经济中,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与此同时,弗里德曼还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弊端,即经营成本的增加致使企业削弱竞争力、与股东收益最大化的期望值相悖等方面进行了驳斥,在他看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天职,企业唯有赢得更多的利润,才会为整个社会创造财富。1953年,美国学者霍华德•R•鲍恩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强调:“企业家要考虑到社会责任问题”,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阐释。以此为发端,标志着现代社会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正式确立,并进行理论建构。由此,鲍恩也赢得了“企业社会责任之父”之美誉。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诸多理论中,“外部性理论”比较客观、公允地阐述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持这一理论的代表学者为林毅夫先生,他指出:“企业追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由于外部性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企业行为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超出自身应有的边界,对社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社会的繁荣和和谐,要提倡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感并使企业的外部影响内部化。”所谓“外部影响内部化”,即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
按照卡罗尔(Carroll,1991)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又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本文之所以就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展开探讨,是因为:较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受企业性质所决定,有其独特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机制,由此也决定了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形成了独有的态势: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经营自主权决定了其对资产与利润拥有自由支配权,因此,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慈善责任方面,慷慨解囊,并以此作为获得政府重视、赢得社会口碑、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手段。捐赠程序的简便易行,是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所无法比拟的。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法律责任方面,具体说来,在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上,即在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基金方面,民营企业又明显不及国有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似乎是企业内部的问题,但是,它牵涉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与生活水平,牵涉社会和谐与稳定,因此,成为企业社会责任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总之,民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其优长,也有其不足。之所以如此,是由其企业文化的发展程度、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尤其是所存在的不足,恰恰是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某一方面的弱化造成的。因此,建设企业文化、创新企业文化,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竞争力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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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聚焦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企业跨文化管理和文化融合” 主题,深入研究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文化差异与文化冲突,研讨中国企业跨文化管理的思路、方法、经验与案例,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文化建设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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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认为,“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海外企业不仅是中国经济组织的代表,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要通过打造企业品牌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形象和国家软实力。中国企业在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创造了许多新奇迹新经验,培育了中国特色的企业和企业文化,中国经验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要大力传播中国企业文化,与沿线各国各地区分享中国企业理念、文化建设经验。要深刻总结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跨文化管理和文化融合工作”的路径和方法,探索和建立跨文化管理、文化融合的途径,努力引领我国企业走出去以先进文化适应全球化发展格局,开拓新道路、打造新模式、再创新辉煌,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新贡献。
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孟凡驰教授,中交一航局副总经理何俊峰在开幕式致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晋平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会长金碚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范徵教授,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学术部首席专家杜胜熙,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报》总编辑李锦等专家分别就“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跨文化管理与文化融合的方法与路径、驻外企业形象管理与文化传播等议题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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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还邀请了中国中车集团、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南京机电、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中石油渤海钻探、鞍钢集团等多家企业代表分别就“一带一路”建设中集团跨文化管理与文化融合的顶层设计、一带一路建设中驻外企业多元文化团队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驻外企业人本文化建设等专项问题分别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为走出去的企业以及即将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