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中的领导之道
知识经济时代,领导者的才识能力受限,下属人皆有才的人性彰显,使领导者不得不用人以治事,以众智众能补己不足。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由秦相吕不韦召集门客集体编著而成。本文采撷梳理书中领导之道的相关论述,为现代领导者资以借鉴。
表面上看,领导者的存在似乎是无所争议的问题。但事实上,一个组织、一个群体为什么必须要有领导者的存在,却是一个深远的哲学命题。对这个命题的认知程度,直接决定了一个领导者在根本上能不能够成为一个优秀领导者。《吕氏春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非常明确。
领导者的起源
《吕氏春秋》认为,没有群体就没有领导者,群体的存在是领导者存在的前提条件。后世为了实现群体之利,就会在群体中推选出领导者,使之带领大家,激发群体之力,为特定群体谋利益,即“利之出于群也,君道立也”。
领导者的责任
在《吕氏春秋》看来,领导者的产生之初,便是为了管理群体,促进群体的长远发展。由此,领导者的责任十分明晰,就是要求他为群体谋利益。在社会实际中,无论群体大小,其领导者的责任都在于实现相应群体或曰组织的利益,所谓“天子利天下,国君利国,官长利官”。
如果领导者只考虑自身,只想为自己谋私利,不能代表和维护群体利益,甚至危害群体利益,就会遭到群体的抛弃,就会被群体“废其非君而立其行君道者”。由此,《吕氏春秋》告诫那些损公肥私的现实领导者,一定要搞明白自己的立身之本,免得被赶下台的时候追悔莫及,即“立官者以全生也。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
事实上,只有当一个领导者能够正确认识和回答领导存在的根据时,他才有可能看到自己存在的民众根基,从而真正理解自己在组织或群体中的使命和责任,以群体的利益为大,爱民利民,赢得群体拥护。
领导者要想为组织谋利益,就必须遵循基本的领导原则。《吕氏春秋》从秦汉道家的立场出发,强调领导之道应当取法无为,即“君道无知无为,而贤于有知有为。”
群体根据自己的成立目标,有着千头万绪的工作任务。领导者完全不知不为,是不可能带领大家完成各项事务的。在《吕氏春秋》看来,无知是强调领导者不要觉得自己什么都懂,无为是强调领导者不要自己什么事情都去做。
领导者的“无知”之道
在“知”与“不知”的关系上,道家历来颇有见地。老子就曾经提出,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是人的优点,不知道而自以为知道,则是人的缺点,以此提醒领导者看到自己认识能力的有限性。
因为很多领导者,往往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样子,好像自己什么都懂,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实际上,往往就是这些领导者,不懂装懂,搞瞎指挥。最后将组织搞得一团糟。
所以,《吕氏春秋》提出,领导者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一己之私智的局限性,千万不要太过自信自己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不知而自以为知”。当一个人真正学会封藏自己的智慧,知道了但却像不知道一样,就可以和他谈论如何做领导者了,所谓“知乃无知,可以言君道也”。
显然,《吕氏春秋》所讲的无知,实际上是藏智。从领导者真正的认识而言,“主虽巧智,未无不知也”,不可能穷尽对事物的认识。在管理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具体事务繁复庞杂,更非领导者所可以全部预知预见。领导者只有认识到自己有所不知,才有可能通过藏智的领导艺术,发挥众人的聪明才智,补己不足,从而把自己的无知转化为群体的多智。
领导者的“无为”之道
老子讲领导者的无为之道,更多是从自然的角度出发,强调领导者要敬畏自然,不要违背自然规律,所以提醒领导者要“不敢为”“不妄为”。《吕氏春秋》在此基础上,由天道而至人道,不仅强调领导者要做到因顺自然而不为,而且强调领导者不要与下属争功,不要亲力亲为各种具体事务。
现实中,很多领导者“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往往认为自己身居上位,智识能力超群,似乎比下属水平要高出许多,所以易于对下属抱持一种不放心的态度,从而事必躬亲,侵夺下属工作职权,甚至越俎代庖。
《吕氏春秋》非常贬斥这样的“有为”领导者,认为领导者这样做的不良结果十分严重:一使下属有机会藏匿或逃避自己的职责;二使自己无所避免的非常劳累;三使自己短处暴露,因为人各有所长,领导者亲自完成的工作,未必比下属完成得好;四使管理环境恶化,因为领导者无法对下属进行监督,惩恶扬善。
进一步说,在《吕氏春秋》看来,如果领导者动辄有为于具体事务,“不知乘物而自怙恃,夺其智能,多其教诏,而好自以”,无论他能否做好,都是不足取的。这是因为,如果领导者很好完成了一些工作事务,那么,这是领导者自降层次,把自己沦落为服务下属工作的闲杂人员;如果领导者能力受限,未能正确处理好侵夺而来的下属的工作任务,那将徒然被下属耻笑,并被质疑自己的领导能力。
所以,《吕氏春秋》劝诫领导者,无为胜过有为。真正的领导者,一定会力行“无为”之道,善于假借下属的力量,群策群力,完成各种具体事务。那些忙碌有为于具体事务的人,恰恰无法胜任领导职务,即“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耳目,国愈危,身愈辱,不知要故也”。
如果说领导者取法无为而不做具体事务的话,那么,他就应该有其他职责。《吕氏春秋》认为,领导者的职责是劳于论人、求人、选人、用人。
重视选人用人
《吕氏春秋》认为,领导者其实和普通人一样,才智和能力有限,时间和精力有限。为突破自我局限性,领导要善于假借他人的优势,实现自我和组织的发展,即“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所以,好的领导者应该重视选人用人,即“贤主劳于求人,而佚于治事”。
管仲虽身为齐相,但不需要事必躬亲,更不需要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任己之不能,而尽五子之能”,就实现了治国强兵。
善于用众人之能
在组织事务繁多的情况下,领导者用人之能,必须要善于用众人之能。《吕氏春秋》在管理中的人性假设是:“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对所有人而言,无论其是美还是丑、是善还是恶、是贤还是不肖,都既有其才智能力的可用优势,也有其才智能力的受限之处。
领导的作用就在于善用众人的智慧和才能,凭借萃取“众白”以成裘的方式,借助众人力量,群策群力,实现组织目标,所谓“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
为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整体工作效力,实现群体利益,《吕氏春秋》十分重视“定分审分”的领导方法。
定 分
《吕氏春秋》指出:“凡为治必先定分。”定分是领导者要厘清不同主体的不同职责任务,可区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强调领导者和下属不同的职责分工,即领导者劳于用人,下属劳于治事;二是下属之间也必须有严格分工,不同下属有不同职责。
在《吕氏春秋》看来,“君主固无任,而以职受任”,领导者看起来没有具体任务,但他的任务更为重大,就是要确定下属的职责、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制定和执行各种制度规范。每个人不同的职责任务确定之后,就可以形成一个职分有序、上下有致的统一的领导网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分内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就可以实现“下不逾节而上不苟为矣,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的领导局面。
审 分
领导者为了有效进行管理,还必须在定分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审分”。审分是领导者根据定分所确定的工作职责,对下属是否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进行审验和奖惩。《吕氏春秋》认为,审分的重要目的就是制止邪恶、除去奸伪,保障管理系统的有序发展,即“凡人主必审分,然后治可以至,奸伪邪辟之涂可以息,恶气苛疾无自至”。
《吕氏春秋》比喻领导者与下属的关系,“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已”,领导者只有不断对下属工作进行审验,才能使下属谨慎小心、尽心尽力工作。
定分和审分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定分是审分的基础,审分是定分的保障。《吕氏春秋》在这方面的认识非常深刻,曾以战国时期使韩国达到鼎盛的韩昭厘侯为例进行说明。据记载,韩昭厘侯曾经外出射猎,在坐车的时候,他发现马车两边的皮带不平衡,有一边松些,就对车夫说了。射猎回去的路上,他发现皮带平衡了,问是谁干的。他的车右说是他调整的。回宫之后,他就对车令和车右进行了诘责处罚。
究其原因在于,车令和车右都没有按照自己的职责行事。古代,车令的职责是为国君提供安全舒适的车辆,车右的职责是保障国君生命安全,车令没有做好自己的分内职责,车右越俎代庖,超越了自己的职责范围。韩昭厘侯对他们进行处罚,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明确自己的职责。
根据领导者做事的现实表现,可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喜好自己做事。有些领导者习惯于亲自管理甚至实际操作具体事务,并不利于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反而容易造成组织涣散、士气低落。同时,领导太勤快,事情不分巨细进行包办,不仅下属易于产生依赖感,而且领导在繁琐事务的忙碌中,会影响对全局工作的准确把握,容易因小失大,贻误大事。
▌二是甘于用人治事。有些领导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才智能力所限,懂得向下属授权的必要性和艺术性。他们乐于激发人做事,把权力授给想干事、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下属,而不直接代替或插手下属工作。这种用人方式,激励了下属的责任感,利于发挥下属聪明才智,提高领导效率;同时,领导也可以超脱繁杂的具体事务,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
现代社会,领导者本着对组织、对群体发展的深重责任感,认真体悟《吕氏春秋》的领导之道,必当有助于提升领导艺术,激发群体活力,实现组织目标。用人治事的领导者,将越来越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作者单位 | 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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